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市区(不含临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名时持象山、秀峰、七星、叠彩、雁山五城区户籍)。
2.符合《关于做好 2024 年桂林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市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以上(含C等);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我校最低录取资格等级以下三个等级以内,但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公布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等级。对于专业水平高、成绩特别突出的体育特长生,经市体育局推荐,市中考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其最低录取资格等级降至六等,此类特长生人数会严格控制。
(二)单项条件
1.体育竞赛类
(1)个人项目:获市级竞赛第一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五名及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
(2)集体项目:定向招收具备篮球、足球、排球等项目特长生的学校,应将招生计划上报至中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篮球、足球、排球市级竞赛前二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其他集体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四名及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以上各项均要求申报者个人在其中属于主力人员。
(3)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
2.艺术比赛类
个人项目:获市级比赛一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仅限于桂林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合唱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集体项目: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并且个人在其中属于主要演员。获教育部主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一等奖的全体学生;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中小
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一等奖的学生(由获奖学校确定不超过 20%的学生)。
3.科技作品创作和发明创造类。
(1)科技创作作品获市级比赛一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2)参加科技类竞(比)赛,获市级比赛一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3)有关发明创造获得国家认可的个人专利。
◆备注:以上各类比赛指由设区市以上(含)政府举办、设区市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比赛。其中,体育比赛仅限于政府举办的全国、全区、全市运动会,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自治区体育局举办的年度锦标赛,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童声合唱节,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绘画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现场书法和绘画比赛。
4.被我校录取为特长生后,在高中学习阶段必须履行特长生义务,无条件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我校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25日至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报名。
学校地址: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土榕路1-3号
2.所需材料:
(1)市区(五城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3)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发明)的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证明须加盖政府或行政部门公章。
(4)《2024年桂林市直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表》(在我校报名点领取填写或从我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填写)
3.联系方式:0773—8658999 18078318425 18078319741